荆州市文物局在市文化局领导下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保护文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文物保护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本市的考古发掘、文物研究、文物保护技术研究和文物宣传工作,推广国内外文物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指导各县、市、区文化(物)行政管理机构的文物事业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的文物事业经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其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文物保护科、博物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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